原标题:同创双子: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2
代码:837868证券简称:同创双子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2
代码:837868证券简称:同创双子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同创双子(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年度的审计
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7、9号1幢11层11-1
首席合伙人:李丽
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5人
2020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人
2020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人
2020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64.76万元
2020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776.80万元
2020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0万元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020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公告编号:2022-00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公告编号:2022-00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无无
2020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无无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万元
2020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万元
2020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020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36.3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万元
近三年(***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已计提职业风险金,未购买置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0万元以上。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
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22013年至今从事审计业务,现为北京东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其中从事证券业
务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公告编号:2022-0022013年至今从事审计业务,现为北京东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其中从事证券业
务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娟,2019年至今从事审计业务,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
资质,其中从事证券业务3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近三个完
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
处理处罚
日期
处理处罚
类型
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陈艳玲、
何梅
2021年11
月11日
监督管理措
施
中国证监会北
京监管局
违反了《非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会今第184 号)第四十
四条规定。根据《非上市
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
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
措施。
3.独立性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2021)审计收费7.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万元。
上期(2020)审计收费7.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万元。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
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告编号:2022-002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2-002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
沟通,征得其理解与支持。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
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公告编号:2022-002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2-002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同创双子(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同创双子(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