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远翔新材: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6
公告编号:2022-016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变更日期:
2021年1月26日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变更日
期:2021年12月30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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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月2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
(2)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
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1、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
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公布之日起
实施,本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该解释,2021年1月1日
至2021年1月26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本公司根据解释14号进行调
整,执行解释14号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
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2
月30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对本公司财
务报表无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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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如适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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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财会【2021】35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七、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