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7 热度:
原标题:厚利春:***大股东变更公告

证券代码:870494 证券简称:厚利春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使得挂牌公司***大股东发生变更,由苏州工业园区磐翠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变更为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二、变更后***大股东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振晓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设立日期2011年9月22日注册资本13,678.2万人民币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西横港街15号邮编215100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主要业务厂用防爆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
不同行业内具备特殊生产环境的客户提供高等
级防爆电器产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582331116Y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 控股股东情况郑振晓 实际控制人情况郑振晓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 是否需要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否否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是2022年7月4日,新黎明总经理办公
会作出与本次收购相关决定。
三、***大股东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2022年7月5日,苏州工业园区磐翠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厚利春全部股份即12,518,400股。本次交易完成后,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厚利春***大股东。
收购完成后,新黎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本次收购不会对厚利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是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是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于同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是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是《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于同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否批准部门不适用批准程序不适用批准程序进展不适用
(三)限售情况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众公司收购后,收购人成为***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2 个月的限制。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所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限售。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股份转让协议》
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企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涉税处理、公司转让、公司注销、公司户车牌转让,投资/资产/基金类公司转让, 免费咨询电话:400-006-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