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了,给我们签订一份地址变更协议,已经签字了这种情况还能拿到赔偿吗?你的公司已经搬迁了,给你们签订了一份地址变更的协议,你们已经签字了,那么肯定会给你员工一定的补偿,具体赔偿以你们签订的合同来确定。员工赔偿。很多公司支撑不下去,就会面临倒闭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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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6 热度:
你的公司已经搬迁了,给你们签订了一份地址变更的协议,你们已经签字了,那么肯定会给你员工一定的补偿,具体赔偿以你们签订的合同来确定。
员工赔偿。
很多公司支撑不下去,就会面临倒闭的风险,那么如果是公司倒闭了,劳动者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下面详细为大家介绍。
一、公司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按照劳动法规定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高不超过十二年。
由此可见,赔偿的标准就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向劳动者支付几个月的工资赔偿。
二、公司倒闭后,债务清偿的顺序(包括工资)
公司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由此可见,倒闭后公司的债务***个要清偿的必须是劳动者的工资。毕竟大家都辛辛苦苦的工作,要拿回自己应该有的回报,同时在法律的规定内,拿到属于自己的赔偿金。
公司破产应该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应首先支付劳动者工资吗?
根据企业破产法***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所以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公司破产之后是会按照相应的程序来处理,一般劳动者的工资是会先清算出来,然后再按照其他的程序处理,劳动者不用担心自己的工资拿不到手。
2020年***新公司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
公司破产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
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具体包括:
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公司要把员工转到另一个公司,那么只要是员工不同意,而且工作满一年的话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按照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标准。
资料扩展:
未经员工同意,这个时候主动权在劳动者手里。
1,正常原公司上班,故作不知。又没和被转移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肯定不去那边上班的。
2,被告知劳动关系转移了?那先解除原单位劳动合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让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离职证明。
3,原单位支付补偿金?那再去看另一个单位要不要去。原单位不支付补偿金?那先把劳动关系解除掉,事情没解决前总之不去被转移单位上班。不支付补偿金就去劳动争议维权。
3,提问者面前三条路:维权之路,拿补偿金;顺从之路,放弃权利去转移单位上班;当然***好是补偿金拿了,也去转移单位或新单位上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平等协商。有些公司发生搬迁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这明显是不符合情理法的。
如果员工因此选择不继续履行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再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
可以索要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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