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8 热度:
原标题:轻纺城:轻纺城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变更前经营范围变更后经营范围运输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开
发建设,市场租赁,市场物业管理,劳
动服务,纺织原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
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
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
机械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电器元件、
机电设备、针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
五金交电、文化体育用品的销售,室内
外装潢,咨询服务,纺织品生产,以下
限分支机构经营:仓储(不含危险品)、
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
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
软件开发、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
务、运输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
市场开发建设,市场租赁,市场物业
管理,劳动服务,纺织原料、化工原
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
品)、针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
咨询服务,纺织品生产,以下限分支
机构经营:仓储(不含危险品)、停
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
为准。
修订条款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第十六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运
输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
开发建设,市场租赁,市场物业管
理,劳动服务,纺织原料、化工原
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
学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金
属材料、木材、矿产品、机械电子
产品、工艺美术品、电器元件、机
电设备、针纺织品、服装、日用百
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用品的销
售,室内外装潢,咨询服务,纺织
品生产,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仓
储(不含危险品)、停车服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商
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
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
软件开发、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
服务、运输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
市场开发建设,市场租赁,市场物
业管理,劳动服务,纺织原料、化
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
毒化学品)、针纺织品、服装、日
用百货、咨询服务,纺织品生产,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仓储(不含
危险品)、停车服务。***百八
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三)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
变更。如因外部环境或者自身生产
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三)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
变更。如因外部环境或者自身生产
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利
益为出发点,由董事会提出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方案,独立董事应当
对调整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
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以及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许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弥补亏损、
提取各项公积金后,公司当年可供
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资金状况能满
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应
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确因特殊原因
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公司董事会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利
益为出发点,由董事会提出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方案,独立董事应当
对调整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
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
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后方
可实施。
(四)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
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
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
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情况提议在中期进行
现金分红。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弥补亏损、
提取各项公积金后,公司当年可供
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资金状况能满
应当向股东大会以及全体股东作出
特别说明。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
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
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实施股票股利
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
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应
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确因特殊原因
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公司董事会
应当向股东大会以及全体股东作出
特别说明。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
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
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
股票股利之和。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
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
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
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实
施股票股利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
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
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
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
记及备案等事宜。本次拟变更的经营范围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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