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至诚复材: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4
公告编号:2021-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6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4人
***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3,351.76万元
***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2,424.97万元
***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1,384.81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2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公告编号:2021-074
公告编号:2021-074
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E48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A01农、林、牧、渔业农业
F52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
I6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
输传输服务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38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I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51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
L7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M74;M75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
广和应用服务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193.00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334.03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815.22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纪律
处分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近三个
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
公告编号:2021-074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公告编号:2021-074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序
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
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
称
行政监
管措施
机关
行政监管措
施日期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8〕1号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及注册会计师何夕
灵、曾凡超采取监管谈
话措施的决定
山东证
监局
2018-01-04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8〕3号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
黑龙江
证监局
2018-01-16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浙证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8〕72号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
浙江证
监局
2018-10-31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0〕130号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
海、胡涛采取监管谈话
措施的决定
深圳证
监局
2020-7-16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1〕119号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
海、张建华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深圳证
监局
2021-11-16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1]224号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
海、范晓亮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海证
监局
2021-12-3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代兴勇先生,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1年至2021
年12月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部门经理。2021年12
月开始就职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众多上市公司申报及新三板挂牌业务,具备专业
胜任能力。
公告编号:2021-074
程菁女士,200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3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12月开始就职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
从事挂牌公司审计工作,如:和嘉天健。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公告编号:2021-074
程菁女士,200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3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12月开始就职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
从事挂牌公司审计工作,如:和嘉天健。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先生,于2000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3月开始在本
所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3份;2021年开始,作
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8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1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7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18万元,系按照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
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上期审计费用17万元,本期
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1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编号:2021-074
公告编号:2021-074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前期已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都进行了充分
的沟通及相关事宜的交接,双方会计师对后续工作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以上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至诚华天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成都至诚华天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