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1 热度: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 实达 公告编号:第 2022-023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执行《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使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
控股股东由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创电子)变更为福
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数晟),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福
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2021 年 11 月 26 日,实达集团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
院)送达的(2021)闽 01 破申 6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1)闽 01 破 19 号《决
定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
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第 2021-077 号)。
2021 年 12 月 27 日,实达集团重整案***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
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第 2021-098 号)、《福建实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第 2021-097 号)。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了福州中院送达的(2021)闽 01 破 19 号之
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实达集团《重整计划》,并终止实达集团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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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第 2021-099 号)。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2021)闽 01 破 19 号之二
《民事裁定书》,确认实达集团《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公告》(第 2021-101 号)。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实达集团以现有总股本 622,372,31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2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555,930,790 股。转增
后,实达集团的总股本增加至 2,178,303,106 股。
2022 年 2 月 15 日,前述股份先行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福建实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2022 年 2 月 22 日,前述股份扣划至各
重整投资人账户。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
0 0 544,575,590 25.00%
(有限合伙)
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5,966,407 25.06% 155,966,407 7.16%
福建炜凯投资合伙企业
0 0 108,697,300 4.99%
(有限合伙)
郑刘颖 0 0 108,697,300 4.99%
林强 0 0 107,000,000 4.91%
福州赤恒成达投资合伙企业
0 0 106,043,500 4.87%
(有限合伙)
荆建坤 0 0 102,087,400 4.69%
周映霏 0 0 101,135,800 4.64%
衢州东昆科技服务中心
0 0 97,912,800 4.49%
(有限合伙)
黄浪峰 0 0 91,688,800 4.21%
左玲 0 0 86,956,500 3.99%
大连市腾兴旺达企业管理
62,416,313 10.03% 62,416,313 2.87%
有限公司
王珊 0 0 54,457,800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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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浪英 0 0 46,678,000 2.14%
陈峰 9,424,984 1.51% 9,424,984 0.43%
大连市隆兴茂达企业管理
5,654,990 0.91% 5,654,990 0.2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股东 388,909,622 62.49% 388,909,622 17.86%
总股本 622,372,316 100.00% 2,178,303,106 100.00%
2019年11月12日,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景百孚、北京昂展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昂展)、北京百善仁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议》,与陈峰、大连市腾兴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腾兴旺达)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截至目前,上述
协议继续有效。北京昂展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
权,仅保留持有的37,342,338股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表动后占公司总股本
1.71%)。腾兴旺达及陈峰将其所持有的71,841,297股全部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
益变动后占公司总股本3.3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兴创电子行使。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兴创电子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71,841,297股, 占
公司总股本的11.5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间接持有兴创电子
100%股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
次权益变动前,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96%
郑州航空港区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54%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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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福建数晟直接持有实达集团544,575,590股股份,占总股本
25.00%,成为实达集团***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福建省大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福建大数据产业园区
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00%
95.00%
福建大数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9.60%
GP0.40%
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就本次股权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刊登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福建数晟)》、《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兴创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昂展)》。
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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