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01版)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经营往来,属于正常商业化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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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热度:
(上接B301版)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经营往来,属于正常商业化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由于公司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金旭帆、吴群、陈传志解除劳动关系,***授予激励对象胡森明、李棋、李旭、王礼明、张伟风、翁永华、周超雄、季卫忠、宋军伟、卢工作,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张广彬、刘立茂、李新盛、胡允有、林香献、汪丽君、郁长平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因2021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509.2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内容如下:
除上述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二、审批程序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及的80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62,4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及的14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33,6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96,800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9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就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1日,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说明,于2019年2月12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年2月20日,公司2019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文件。
4、2019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3月14日为***授予日,向107名激励对象授予9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激励对象资格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年4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104名激励对象授予了9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 年4月30日。
6、2020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2月1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19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5月14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了18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0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
8、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94元/股,并于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时,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公司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并于2020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02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0.00万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 年5月7日。
9、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及回购价格》,由于2020年7月1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根据《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合计调整为67.84万股,回购价格均调整为4.3375元/股。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个人原因离职及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8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7.8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均为4.3375元/股。本议案已经2020年11月2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2021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上述8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7.84万股限制性股票已经完成回购注销。
10、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及的9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113,6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次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及的2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75,2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22,400股。其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4.3375元/股,因2020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而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4.337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并于2021年5月7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一)回购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由于公司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金旭帆、吴群、陈传志解除劳动关系,***授予激励对象胡森明、李棋、李旭、王礼明、张伟风、翁永华、周超雄、季卫忠、宋军伟、卢工作,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张广彬、刘立茂、李新盛、胡允有、林香献、汪丽君、郁长平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均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将其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以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均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若解除限售期内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时,则该部分标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508号),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因此公司将对上述涉及的***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注: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二)回购注销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及依据
1、回购注销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实施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不送红股。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实施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权益分派后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回购价格调整
由于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及根据《激励计划》中“除本激励计划“第六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解除限售条件”之规定之外,若无特殊说明,公司因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时,应向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购股资金及其同期利息,利率按同期央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以及“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离开公司,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的规定,公司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3375元/股。对因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337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同)。
具体调整过程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因此,***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均调整为:
P=6.94 ÷(1+0.6)=4.3375
公司在实施2019年度、2020年度权益分派时,就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现金分红已由公司代为收取,未实际派发。
3、回购数量调整
由于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此公司将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092,800股。占回购前实际授予除权后的限制性股票总数1,793.6万股(除权前为1,121万股)的28.39%,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1.08%
具体调整过程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因个人原因离职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调整:
Q=282,000×(1+0.6)=451,200
(2)因个人原因离职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调整:
Q=216,000×(1+0.6)=345,600
(3)因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调整:
Q=2,289,000×(1+0.6)=3,662,400
(4)因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调整:
Q=396,000×(1+0.6)=633,600
具体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详见下表:
备注: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回购价格还需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472,506,278股变更为 467,413,478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备注: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已同意回购注销5,611.200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2、上述表格中“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以2022年3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准,“本次变动前”股权激励限售股数及总股本数包含上述1已同意回购注销但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登记手续的股数;
3、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1)由于公司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金旭帆、吴群、陈传志解除劳动关系,***授予激励对象胡森明、李棋、李旭、王礼明、张伟风、翁永华、周超雄、季卫忠、宋军伟、卢工作,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张广彬、刘立茂、李新盛、胡允有、林香献、汪丽君、郁长平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均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将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96,800股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以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因此由公司对此涉及的***授予80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授予1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96,000股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92,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金旭帆、吴群、陈传志解除劳动关系,***授予激励对象胡森明、李棋、李旭、王礼明、张伟风、翁永华、周超雄、季卫忠、宋军伟、卢工作,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张广彬、刘立茂、李新盛、胡允有、林香献、汪丽君、郁长平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因2021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以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5,092,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公司章程》、《激励计划》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数量、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还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华统股份应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1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林振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补选1名非独立董事,并提名薛哲君先生为公司本次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若上述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方案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薛哲君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拥有23年高端餐饮产品、供应链及品牌运营经验,尤其精通肉制品及西式火腿的烹饪。在意大利和日本留学工作多年,曾任上海世博会意大利馆行政主厨、米兰世博会万科馆特邀主厨及米其林餐厅行政副主厨,现任上海赫敏餐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薛哲君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薛哲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薛哲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担保概述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仙居华统种猪有限公司、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丽水市丽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丽水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丽水市绿生源饲料有限公司、仙居县绿发饲料有限公司、浙江绿发农牧机械有限公司、杭州同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义乌华农家禽屠宰有限公司、衢州市民心食品有限公司、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司、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仙居华农禽业有限公司、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1.9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1亿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并签署担保等相关协议或合同,具体担保可以分多次提供,每笔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形式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授权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新增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批准额度。若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上述议案后,对于上述预计范围内的担保,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预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22年预计担保对象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仙居华统种猪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仙居华统种猪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MA29XXPK1B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碧珍
成立时间:2017年7月10日
经营期限:2017年7月10日至2067年7月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广度乡广度村三亩田自然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关系
仙居种猪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仙居华超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控股子公司仙居华统种猪有限公司***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仙居华统种猪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8E37T4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华
成立时间:2016年7月18日
经营期限:2016年7月18日至2066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11,125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畈田朱东畈绣篁农庄(猪场)(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提供生猪养殖技术管理服务。
2、股权关系
正康猪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正大康地(慈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控股子公司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丽水市丽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丽水市丽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A1P9J6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斌
成立时间:2018年5月8日
经营期限:2018年5月8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天宁工业区天宁街881号
经营范围:苗木种植;生猪养殖与销售。
2、股权关系
丽水农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全资子公司丽水市丽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丽水市丽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丽水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丽水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2MA2E0KH81B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青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6日
经营期限:2018年12月6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南山园园中路131号180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猪屠宰;牲畜屠宰;家禽屠宰;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
丽水华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浙江绿园禽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8%的股权,郑瀚持有其14.91%的股权,郑建飞持有其6.09%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控股子公司丽水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丽水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丽水市绿生源饲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丽水市绿生源饲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A1ME39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华伟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3日
经营期限:2018年4月23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石牛路59-1号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生产加工及销售。
2、股权关系
丽水饲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全资子公司丽水市绿生源饲料有限公司***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丽水市绿生源饲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仙居县绿发饲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仙居县绿发饲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MA2HHBP16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斌
成立时间:2020年7月14日
经营期限:2020年7月14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下各镇下华村仙居东方液压机电有限公司右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
仙居饲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全资子公司仙居县绿发饲料有限公司***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仙居县绿发饲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浙江绿发农牧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绿发农牧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580356002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亦秋
成立时间:2011年7月28日
经营期限:2011年7月28日至2061年7月27日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义杭线西侧上胡路口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畜牧机械制造;畜牧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关系
绿发农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全资子公司浙江绿发农牧机械有限公司***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浙江绿发农牧机械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杭州同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同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MA2GYR0P9B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海平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15日
经营期限:2019年10月15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建南村荷花自然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休闲观光活动;水果种植;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智能农业管理;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
杭州同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建德市耀欣针纺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24.5%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控股子公司杭州同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杭州同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义乌华农家禽屠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义乌华农家禽屠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798568833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先发
成立时间:2007年2月1日
经营期限:2007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义杭线西侧上胡路口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屠宰;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活禽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
华农屠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全资子公司义乌华农家禽屠宰有限公司***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义乌华农家禽屠宰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衢州市民心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衢州市民心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3775747417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祝建国
成立时间:2005年6月7日
经营期限:200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岑一路1号
经营范围:生猪定点屠宰(凭生猪定点屠宰证经营); 生猪收购、销售;农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具体范围详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
衢州民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祝建国持有其26.95%的股权,刘志强持有其19.6%的股权,王峰持有其2.45%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控股子公司衢州市民心食品有限公司***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衢州市民心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3MA29UFYP4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斌
成立时间:2018年5月7日
经营期限:2018年5月7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57,34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张村村208号
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和货物进出口,提供生猪养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华垅村下厅118号、衢州市衢江区横路办事处东方村范家168号)。
2、股权关系
衢州牧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全资子公司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6MA2HQ2AP1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斌
成立时间:2020年1月6日
经营期限:2020年1月6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浦江县白马镇浦东路2号(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畜禽批发;农业技术推广。许可项目:牲畜饲养。
2、股权关系
浦江牧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全资子公司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司***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M33H97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贾金龙
成立时间:2021年3月31日
经营期限:2021年3月31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木桥村1号1楼(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饲料生产。
2、股权关系
华昇饲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仙居华农禽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仙居华农禽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MA2DY0W28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崔灿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6日
经营期限:2019年12月6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下各镇新路村新路岙
经营范围:家禽养殖、销售;家禽养殖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
仙居禽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全资子公司仙居华农禽业有限公司***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仙居华农禽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M418G7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商群斌
成立时间:2021年4月23日
经营期限:2021年4月23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永昌街道社塘行政村(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关系
兰溪饲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1、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全资子公司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范围的被担保子公司并不限于上述已经列明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未来公司还将根据各个子公司的经营及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在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增加其他需要被担保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并将在未来的对外担保进展公告中予以及时披露。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拟担保额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根据各自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测算得出的结果,实际担保金额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具体担保次数、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形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约定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担保资源,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主要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1.9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1亿元人民币。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并签署担保等相关协议或合同,具体担保可以分多次提供,每笔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形式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新增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批准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拟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批准前,公司有效累计审批担保总额为250,567万元(含即将于2022年5月13日失效的13,400万元担保额度预计授权),无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本次公司2022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金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0.93%。
若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则公司审批担保金额累计为387,167万元(未含即将于2022年5月13日失效的13,400万元担保额度预计授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83.09%、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54.25%。除此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
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246.35万元,2021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57,436.98万元,资本公积余额44,587.26万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956.79万元,提取2021年度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995.68万元,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3,604.43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46,968.69万元。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要求拟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主要为:一、公司2021年度业绩出现亏损;二、公司因丽水稿岭养殖场项目、安徽绩溪养殖场项目等在建项目仍然有较大资金需求。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出现亏损,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及资金需求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是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出现亏损,基于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及资金需求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上述项目建设以及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以逐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终实现股东利益***大化。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2、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编码: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1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2、特别提示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以上提案1、3-9项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提案2-7项均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以上提案5-7、9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提案7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以上提案5-8项须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同时,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2年5月12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投资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投资证券部办公室。邮编:3220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抵达以下公司***电子邮箱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婉珍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联系传真:0579-89907387
电子邮箱:lysn600@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22005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0
2、投票简称“华统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投票。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附件三: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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