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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接B61版)  ■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第7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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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5 热度:

  (上接B61版)

  ■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第7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于2022年5月18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传真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必须按要求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美艳

  联系电话:0769-82618888-8121

  传真号码:0769-82618888-8072

  电子邮箱:ztb@sanyourela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932,投票简称:三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

  1、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36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属于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并非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的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的业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报表数据无影响。

  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25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28)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各项职责,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积极地开展工作,对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李焰文先生、高香林先生、刘勇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周润书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宋朝阳先生向董事会汇报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1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同意批准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提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226,645.8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723,923.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6,471,185.50元,减去已分配2020年股利43,970,329.55元,2021年度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472,003,577.85元,2021年度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97,789,508.53元,母公司资本公积1,052,996,859.6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25,629,5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688,853.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2、同时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5,629,513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75,881,318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3、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黄卓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进行注册资本变更及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26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如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情况、现金流量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需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监事会同 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且已根据 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 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适时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利率或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 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审议通过了 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 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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