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21版) (1)智能制造升级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在不断的深入,制造业呈现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智能制造作为重要的方向,正在不断的突破新技术,催生新业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智能制造融合了通信、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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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热度:
(上接B421版)
(1)智能制造升级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在不断的深入,制造业呈现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智能制造作为重要的方向,正在不断的突破新技术,催生新业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智能制造融合了通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制造过程中的分析、推理、判断、构思和决策等智能活动。通过人与AI的合作共事,去扩大、延伸和部分地取代人类专家在制造过程中的脑力劳动。数据、算力、算法和网络,是构成智能制造的四大核心技术基础。与传统制造相比,智能制造在产品设计、加工、制造管理以及服务等方面均有较大革新。制造过程,各个环节几乎都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系统技术可以用于工程设计,工艺过程设计,改变传统的设计方式,使产品更能贴近客户的实际需求;加工过程,更加柔性化,智能化加工可实现在线实时监控和调整,跟踪生产过程,优化生产调度,提高制造效率,加强故障判断能力,降低制造风险;管理方面,实现智能化技术管理,扩大管理范围,优化管理方式,节省管理成本;服务方面,从仅仅服务产品本身扩展到服务整个产品生产周期过程中去,扩大管理范围,优化管理手段,增强管理效果。
(2)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将带动汽车制造智能装备的发展与升级
2020年,各国对碳排放提出新的要求,习总书记提出中国要在2060年前努力实现碳中和,世界各国都在开展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以减轻对大气的污染。在此背景下,国内外车企纷纷推出以混合动力、纯电动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我国新能源汽车也迎来了蓬勃发展期,汽车电子在新能源汽车制造成本中占比高达65%。根据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4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整体呈上升趋势,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增长165.66%,市场渗透率为13.4%,同比增长8个百分点,增幅持续扩大,为其重要上游行业一一汽车电子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3)全球动力锂电池迎来新一轮扩产潮,国内锂电设备厂商充分收益
新能源汽车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各国纷纷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产业布局,动力电池受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增长带动,迎来快速发展。主流动力电池企业为满足车企需求并提升自身行业地位,纷纷扩充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中国动力电池市场也取得快速发展,在锂电设备厂商方面,目前全球***的锂电设备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与韩国。国内锂电设备行业虽起步较晚,但受益于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锂电设备技术不断提升,成长速度较快,已具备一定的制造规模。凭借***的技术、规模化生产能力和性价比优势,国内优质设备供应企业进入全球锂电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国内锂电设备企业有望充分受益全球锂电池产业爆发式增长浪潮。
(4)“新基建”的实施及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带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是落实这一国家战略的有力保障。2019年至今多份政府文件提出大力发展换电模式,2020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这是换电站***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换电站”成为我国新基建的七大重要领域之一。2021年12月,中汽协出台的《电动乘用车共享换电站建设规范》,将为行业提供共享换电站的统一技术要求,有力推动换电模式成为电动汽车能量补给市场的重要选择。
近年来,电动汽车发展迅猛,2021年全球电动车销量达到420万台,市场占有率从3.1%翻倍至6.2%,其中,中国继续保持***,约占到全球市场需求的一半,而欧洲和北美也取得了显著进展。在新能源汽车的电池价格成本的下降、主要经济体对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等背景下,全球电动汽车市场份额不断扩大,未来五年内扩展幅度或呈两位数增长,换电站作为电动汽车的重要支持基础设施,也随之进入高速发展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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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797.46万元,比2020年同期增长25.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80.49万元,比2020年同期增长37.7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余名,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钟乐,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预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晶晶,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兴毓,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及大型集团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辽宁成大、森远股份、萃华珠宝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为12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对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主要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简称“***执行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三)执行的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33,746,163.36元、租赁负债19,940,066.72元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806,096.64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8,834,764.48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834,764.48元。
2021年1月1日,公司及母公司将原租赁准则下披露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低经营租赁付款额调整为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的租赁负债的调节表如下:
■
三、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出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4,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3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75,603,744.1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0,726,255.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1ZA00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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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8月5日,公司***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12,6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9年8月13日公司已将11,812,600.00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了***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年9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5,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1年9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5,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53,146,255.85元,2019年10月、2021年4月,公司分别使用4,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4,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8%。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产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信证券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3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2时以现场表决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晓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2年***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通过了监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媒体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媒体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媒体的《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十三)《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在中国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2月修正)、《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2月修正)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要求,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7,071,625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5%。***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并按照“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且***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批、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讨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为保证本次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编制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要求,公司编制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215Z0219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就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经认真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自查,公司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A股股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发行A股股票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以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客观、 审慎评估,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微信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和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蔡昌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总经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结合公司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总经理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在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757,974,561.1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804,933.97元。现结合2021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媒体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媒体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相关规定,建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报酬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媒体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编制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媒体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下转B4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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