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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55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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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6 热度: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5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79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约为17,924,359股-35,848,718股,占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区间约为0.71%-1.4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0日刊登于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66)。

2021年11月10日,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8),2021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76),2022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2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2022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2022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详见公司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0,792,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高成交价为49.76元/股,***低成交价为37.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60,045,50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10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72,003,006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大回购股份数量为4,137,875股(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14日),未超过***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即43,000,751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5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李卫国先生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205,252,114股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221,837,514股均系其高管锁定股。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69,452,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0%,其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05,252,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5%,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6.04%。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81,362,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7%,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05,252,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5%,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5.31%。

三、其他说明

1、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李卫国先生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3、李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5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5月5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8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北武汉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武汉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0日、2022年4月1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关于在湖北武汉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本项目的实施效率,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实现以股权关系为纽带,本着各方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在建筑领域的专业、技术、资源、管理等优势,在通过科学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变更本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将以控股子公司武汉东方雨虹科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东方雨虹”)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以更好的建设和运营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武汉东方雨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2,500万元,持有武汉东方雨虹90%股权;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持有武汉东方雨虹1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对外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5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对外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4月11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北武汉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武汉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0日、2022年4月1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关于在湖北武汉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本项目的实施效率,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实现以股权关系为纽带,本着各方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在建筑领域的专业、技术、资源、管理等优势,在通过科学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公司拟变更本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将以控股子公司武汉东方雨虹科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东方雨虹”或“合资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以更好的建设和运营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武汉东方雨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2,500万元,持有武汉东方雨虹90%股权;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持有武汉东方雨虹10%股权。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后的本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一)变更后的本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东方雨虹科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汉施路特一号创业服务中心16楼1602室

5、法定代表人:胡国雄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涂装设备制造;涂装设备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成立日期:2022年4月24日

8、股权结构:武汉东方雨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2,500万元,持有武汉东方雨虹90%股权;中建三局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持有武汉东方雨虹10%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35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5、法定代表人:陈卫国

6、经营范围:各类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路桥建设,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批发;园林绿化工程;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四级,有效期至2022年8月21日);建筑材料(设备)销售;机电设备销售;污水处理设备销售及环保设备销售。

7、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9日

8、股权结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持有中建三局100%股权,为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为中建三局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中建三局实际控制人。

9、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中建三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中建三局成立合资公司作为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实施主体,旨在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以股权关系为纽带,深度绑定并充分利用双方优势资源,同时充分发挥双方协同作用,拓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和实践各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以更好的建设和运营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本次变更本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等环节的质量与效率,提升公司产品在当地的市场份额,实现精耕本地市场、以区域辐射全国的战略布局,为公司拓展新的盈利增长点;本次变更本项目实施主体,能够充分发挥公司与中建三局在建筑领域的专业、技术、资源、管理等优势,在通过科学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亦有利于双方实现上下游产业链利益和市场共享诉求,打造公司业务新平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武汉东方雨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合资公司运营及建设本项目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变更武汉东方雨虹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与经营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合资公司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合资公司将面临研发、生产、销售团队的搭建与培训、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化解风险。

4、随着下属子公司数量的增加,公司将面临管理模式、人力资源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强化子公司管理力度,以保证对下属子公司的有效管控。

5、公司将加强与中建三局的沟通联系,积极促进双方有效合作,同时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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