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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原标题: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6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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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8 热度:

原标题: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6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于 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全资子公司适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适新科技”)存放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变更至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8 号)核准。公司向1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67,183,55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等费用后)已划至公司***的资金账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851,227.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0]B143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适新科技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说明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维 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将适新科技存放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专户号码为:0706678261120100115269,以下简称“原专项账户”)由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变更至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公司拟将原专项账户注销,原专项账户注销后,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失效。公司将与保荐机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仅变更开户行,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5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洁无线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无线”)在项目研发、市场拓展、项目定点、产品量产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产品的产业化,安洁无线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拟进行增资,由安洁科技、苏州共建共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建共荣”)共同对安洁无线进行增资2,100.4728万元,将安洁无线的实缴资本由7,899.5272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其中,安洁科技实缴资本增加1,860.0047万元,共建共荣实缴资本增加240.4681万元,宋磊、陈卫东、梁明作为安洁无线的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2、审议程序

  (1)关联关系

  共建共荣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马玉燕女士,马玉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高管,鉴于上述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共建共荣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玉燕女士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安洁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苏州共建共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马玉燕

  住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街道孙武路2011号2幢505室

  成立时间: 2021年1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宋磊,男,中国国籍,住址:上海市长宁区****,身份证号码:321102197604******

  3、陈卫东,男,中国国籍,住址:上海市闵行区****,身份证号码:321102197508******

  4、梁明,男,中国国籍,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身份证号码:320503197212******

  三、增资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安洁无线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7,899.5272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春生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聚路66号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6日

  经营范围:无线充电、充电设备连接、充电桩及相关供电技术应用解决方案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研发、生产、销售:充电模块及周边材料、电子类材料模组、电源模块、电池、电气设备、电子设备(不含化工产品);电子类模切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充电服务运营管理平台运行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9月30日,安洁无线资产总额41,996,563.14元人民币,负债总额7,296,715.78元人民币,净资产总额34,699,847.36元;2021 年 1月至9月安洁无线营业收入为1,715,236.58元,净利润为-13,832,520.27元人民币。

  四、本次增资前后安洁无线持股情况

  ■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增资以每1元实缴资本对应1元出资进行增资。

  六、《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甲方: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安洁科技”)

  乙方:苏州共建共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或“共建共荣”)

  丙方一:宋磊,丙方二:陈卫东,丙方三:梁明(丙方一、丙方二、丙方三合称为“丙方”)

  2、增资方式及金额

  (1)截止目前,安洁无线实缴股本为7,899.5272万股,目前的股东实缴股本情况为:

  ■

  (2)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由甲方、乙方对安洁无线增资2,100.4728万元实缴资本,将安洁无线的实缴资本由7,899.5272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其中,甲方实缴资本增加1,860.0047万元,乙方实缴资本增加240.4681万元,丙方作为安洁无线的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此次增资后,安洁无线的股东实缴股本情况为:

  ■

  3、增资款支付期限

  甲方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之内,将增资款汇入安洁无线***账户。

  4、有关股东权利义务的承受

  (1)安洁无线在本次增资之前的未分配利润和损失,以及本次增资之后新增加的收益和亏损由本协议各方按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2)安洁无线后续增资所有股东需同比例增资,如不能同比例增资的股东则持股比例将被稀释。

  七、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安洁无线在项目研发、市场拓展、项目定点、产品量产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产品的产业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本次关联交易中,各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安洁科技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安洁科技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安洁无线在项目研发、市场拓展、项目定点、产品量产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产品的产业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安洁无线在项目研发、市场拓展、项目定点、产品量产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产品的产业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本次增资的目的、风险和影响

  1、本次增资主要为补充安洁无线流动资金,为后续项目研发、市场拓展、产品量产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发展及项目产业化进程。

  2、本次增资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提升安洁无线的资本实力,但是目标的达成将受行业发展情况、投资管理能力和投资效益等因素的影响,若投资未达到预期,将会对公司的现金使用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

  3、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共建共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宋磊、陈卫东、梁明关于安洁无线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7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

  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于 2021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13)。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结合公司总体资金安排以及近期股价走势,根据公司2021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8月2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3日披露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分别于2021年9月2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2021-135、2021-145)

  3、公司此次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11月5日,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928,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17%,其中***高成交价为15.35元/股,***低成交价为12.24元/股,合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1,011,793.1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其他说明

  2021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13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经公司自查,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公司在 2021年9月24日,误回购公司股份148,000股,成交金额为1,920,939.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期间处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在业绩预告前10个交易日不得回购股份的规定。

  除上述股份回购交易期间违规情况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1年8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0,602,907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650,727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3,928,471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928,471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并在注销完成后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威斯东山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斯东山”)为了实现产品结构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扩大经营规模,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威斯东山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威斯东山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21,000万元,增资后安洁科技出资占威斯东山注册资本的100%。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也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威斯东山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NACDU5U

  法定代表人:王春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海藏西路3019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产品领域内的技术研发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安洁科技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9月30日,威斯东山资产总额177,546,301.31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9,969,850.55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总额157,576,458.76元人民币;2021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为41,717,790.03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1,469,266.96元人民币。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威斯东山增资有利于威斯东山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结构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有利于增强威斯东山的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满足日常产能投入及扩产需求,满足其后续运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更好地适应外部竞争环境和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资子公司威斯东山在未来经营过程中依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管理状况,加强威斯东山的资金管理,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积极防范和降低风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3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发出,2021年11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卞绣花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2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发出,2021年11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斯东山”)为了实现产品结构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扩大经营规模,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威斯东山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威斯东山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21,000万元,增资后安洁科技出资占威斯东山注册资本的100%。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洁无线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无线”)在项目研发、市场拓展、项目定点、产品量产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产品的产业化,安洁无线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拟进行增资,由安洁科技、苏州共建共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建共荣”)共同对安洁无线进行增资2,100.4728万元,将安洁无线的实缴资本由7,899.5272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其中,安洁科技实缴资本增加1,860.0047万元,共建共荣实缴资本增加240.4681万元,宋磊、陈卫东、梁明作为安洁无线的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安洁无线在项目研发、市场拓展、项目定点、产品量产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产品的产业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马玉燕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项。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全资子公司适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存放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变更至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议案》

  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11月5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928,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17%,其中***高成交价为15.35元/股,***低成交价为12.24元/股,合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1,011,793.10元(不含交易费用)。

  鉴于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结合公司总体资金安排以及近期股价走势,根据公司2021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5、《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6、《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7、《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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