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地点,公司是不是就可以随意调动法律分析:不能。由于工作地址属于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应当具备的条款,所以对工作地址约定不清的,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该劳动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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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6 热度:
法律分析:不能。由于工作地址属于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应当具备的条款,所以对工作地址约定不清的,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该劳动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需要。公司搬迁涉及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点变化,但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如果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公司地址搬迁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搬迁的,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劳动合同对双方依然是有效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若原劳动合同对工作地点没有严格的约且公司没有变更名称的情况下,可以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若原劳动合同对工作地点有严格的约定,公司属于市内搬迁且对工作和生活有一定影响的话,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当然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若公司搬迁后,公司名称发生了变化,虽然不影响你的劳动关系的成立,但为保险见,***好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公司名称变更,对劳动者来讲好像老板及管理者未变,与原来是一家,但其实可能老板成立了一家新公司也未可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辞退你必须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你自愿辞职的,那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续签时的劳动合同会对工作地点作约定,你看下是否是现在的工作地点。如果要让你的工作地点发生改变,理论上来说必须征得你的同意,就合同中有变更的部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你不同意,可以不去那边工作,公司以此为由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具体数值N+1,这个你应该懂的。实际上的话公司是不会支付这部分钱的(大部分企业),软硬兼施,要么逼你辞职,要么说好话诸如晋升,加工资,更好工作机会等让你同意去那边工作。以我的经验,***好不要闹到仲裁,一来公司相比你肯定要跟劳动局关系要好;二来呢世界有时候真的挺小,没必要闹的太僵,得不偿失。实在不想去不想在这里继续工作了,就跟HR好好谈吧,多少会有补偿,只是很难做到按规定的这个数。还有问题可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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