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辞退我,强行调动工作地点,逼我辞职,因离家很远,我该怎么办?可以以此解除合同吗?能有补偿吗如果劳动合同里面没有明确,那么强行调动工作地点就是劳动合同的变更,那么,你以此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公司辞退我之前给我换了个工作地点但是工作内容没变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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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6 热度:
如果劳动合同里面没有明确,那么强行调动工作地点就是劳动合同的变更,那么,你以此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不属于,应该属于劳动合同变更。一般来说,变更工作地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不可以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一定范围内(一般不会超过地级市)变换工作地点,双方均无异议,那么从其约定。一般来讲,如果公司搬迁,只要距离不是太远,且公司做了补救措施,如安排班车、发补贴等,会大概率判公司用工自主的,合法。
不合法,用人单位更改工作地点,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做书面变更;如果协商不一致,属于劳动合同法四十条(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你好!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赔,赔的是经济赔偿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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