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分公司关闭,工作地点搬到总公司,劳动纠纷怎么办这个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搬离的位置距离原来多远,是比较关键的评判因素了。一般搬迁到别的城市去了,肯定属于用人单位违约了,也就是需要给员工赔偿金。如果搬迁到同城同区地方,一般不算用人单位违约了,也就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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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6 热度:
这个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搬离的位置距离原来多远,
是比较关键的评判因素了。
一般搬迁到别的城市去了,
肯定属于用人单位违约了,
也就是需要给员工赔偿金。
如果搬迁到同城同区地方,
一般不算用人单位违约了,
也就不需要给员工赔偿金。
如果搬迁到同城但不同区,
这个比较难说,还没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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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解除合同提前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工作地点由总公司变成分公司之后理论上是需要重新签合同的,或者可以把劳动合同从总公司直接转到分公司,具体怎么操作看公司的安排,另外,虽然工作地点变更到了分公司,但员工的工龄肯定是要连续计算的,而且工作地点的变更必须要经过员工的同意才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可能是变更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处于真实意思表示,不算是两次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是如此规定的,但工作必须要求公司对个人的合理要求,如果你不同意更换地址,可以与公司协调,但公司整体大方向都是如何动作的话,是无法提出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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