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2 热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 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 7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3年5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集团”、“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 20青港 01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291号”批复同意注册,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0亿元的公司债券。2020年 10月 29日,公司成功发行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期)(债券简称“20青港 01”,债券代码“175291.SH”),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30亿元,期限为 3年期。截至目前,20青港 01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2023年 5月 5日,发行人发布了《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披露了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应当***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联络人,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络人的信息,并在债券上市期间及时披露其变更情况。
因公司***分工调整,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变更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李武成先生。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信息
李武成,男,1965年生,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计划统计专业,经济学学士,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运营中心主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青岛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青岛港国际货运物流有限公司(现为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青岛港怡之航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东港口渤海湾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电话号码:0532-82982616
传真号码:0532-82822878
电子邮箱:Liwuc@qdport.com
李武成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影响分析
发行人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为正常人事调整,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中信证券作为 20青港 01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相关事宜,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认真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督促发行人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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