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荃银高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高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荃银高科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5号),公司于 2021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3,768,366股,募集资金总额 549,999,989.2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合计 13,059,999.74元,手续费 23,768.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36,916,221.13元。
2021年 7月 23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荃银高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2-10001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存续状态1安徽荃银高科种
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分行8112301011400746651研发创新体系
建设项目正常使用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存续状态2安徽荃银高科种
业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分行551903166510123农作物种子海
外育繁推一体
化建设项目正常使用3安徽荃银种业科
技有限公司 551904779010252 正常使用4安徽荃银高科种
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
科技支行1302049829202102083青贮玉米品种
产业化及种养
结合项目正常使用5安徽荃优种业开
发有限公司 1302049829202102110 正常使用注“农作物种子海外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荃优种业开发有限公司。
2、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在不影响资金正常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 2021年 8月 24日、2022年 8月 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批通过,董事会分别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下:
序号开户机构开户名称账号存续状态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潜山路支行安徽荃银高科种业
股份有限公司52140180803818888已注销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安徽荃银高科种业
股份有限公司9550880218643200179本次变更目前,公司在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后续不再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支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拟变更为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年 5月10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公司对“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的经营规划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30,900万元调整为 8,493万元,并将调减的 22,407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 67.90%股权项目”。
为合理利用现有银行账户,公司拟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变更为“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67.9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除上述变更外,其他募集资金账户不变。
四、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内部程序情况
荃银高科于 2023年 5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自身发展及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专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贾 梅 黄 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