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2 热度:
原标题:ST易购: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和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易购 公告编号:2023-037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和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简称“苏宁云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修订 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内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65,919,578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7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至 2023年 6月 5日。
截至本公告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65,919,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1%。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和变更的情况
结合公司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情况,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至 2028年 6月 5日;同时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委托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管理人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管理人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新管理人)作为管理机构管理变更为由公司自行管理;修订《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相关内容;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自行管理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需制定相应管理规则的规定,制定《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即《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2023年***次修订) 原条款修订后条款特别提示
1.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
宁云商”、“公司”或“本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已经于2015年7月27日经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鉴于公司员
工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强烈信心,为建立员
工与公司利益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拟变更为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式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简
称“本计划草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计划草案获得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设立安信-苏宁众承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特别提示
1.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
宁易购”、“公司”或“本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已经于2015年7月27日经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鉴于公司员
工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强烈信心,为建立员
工与公司利益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拟变更为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式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认
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3.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认购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获得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委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设立安信-苏宁众承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将由公司自行管理。释 义
苏宁云商、本公司、公司 指 苏宁云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苏释 义
苏宁易购、本公司、公司、苏宁云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苏宁云商 指 苏宁易购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原“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案 指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苏宁
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 指 苏宁云商总裁、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
标的股票 指 苏宁云商股票
《公司章程》 指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司”、原简称“苏宁云商”)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苏
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案 指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苏宁云
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2023
年***次修订)》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苏宁
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 指 苏宁易购总裁、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
标的股票 指 苏宁易购股票
《公司章程》 指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的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 48个月,自
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
下时起算。其中前 36个月为锁定期,后 12个月
为资产管理计划项下苏宁云商股票限售解禁后
的减持期间。待资产管理计划项下苏宁云商股票
全部减持完毕时,资产管理计划终止。
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的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 48个月,自
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
下时起算。其中前 36个月为锁定期,后 12个月
为资产管理计划项下苏宁易购股票限售解禁后
的减持期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
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告到期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可以延长。
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
公告到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
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管
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
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
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管
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
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经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后,本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
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
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
议。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
益的处置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
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
益的处置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
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或者持有人
所持股票全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本员
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划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
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员工持股计划的
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将被取消,并返还其自筹资金
部分原始出资金额。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
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
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
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
(6)持有人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
划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
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持有人也可向管理委员会申请,将通过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的自筹资金原始出资金额间接对
应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持有人所
持自筹资金原始出资金额间接对应的股票非交
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后即退出本次员工持股
3.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员工持股计划的
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将被取消,并返还其自筹资金
部分原始出资金额,或者持有人也可向管理委员
会申请,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自筹资金原
始出资金额间接对应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
证券账户,持有人所持自筹资金原始出资金额间
接对应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后即
退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
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
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
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
(6)持有人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八、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八、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
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员工持股计
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商
议到期处置办法,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九、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
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
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
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
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
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管理。
(一)持有人会议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
的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
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
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
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4)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
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7)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
的对接工作;九、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
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
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
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
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原委托资产管
理机构管理,经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
产管理人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由公
司自行管理。
(一)持有人会议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
的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
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
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
会议审议;
(4)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
日常管理;(8)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
会议审议的事项。(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7)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
会议审议的事项。九、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二)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
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
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
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
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
项外的特殊事项;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九、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二)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
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
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
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
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
项外的特殊事项;
(10)负责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股票非交易过户
的相关事宜。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九、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九、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三)资产管理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管理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
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
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三)资产管理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管理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
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
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经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
人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公司自行管
理,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
事宜,并解除资产管理合同。新增九、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1、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
财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
以其它任何形式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公司固
有资产混同。
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
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
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3、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第三方专
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4、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
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
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
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十、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协议主要条款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公司选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与安信证券签订了
《安信-苏宁众承 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安信-苏宁众承 2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委托人: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
员工持股计划)
4.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十、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协议主要条款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公司选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与安信证券签订了
《安信-苏宁众承 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安信-苏宁众承 2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委托人: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
员工持股计划)
4.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6.投资目标: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进
行主动管理,力争实现委托人资产持续稳健增
7.管理期限: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
同终止日止。无固定存续期限,管理期限按员工
持股计划的约定执行。
(三)管理费用计提及支付
1.认购/申购费:无;
2.退出费:无;
3.管理费:0.50%/年,管理费自资产运作
起始日起,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资产管理人
和资产托管人核对后,由资产托管人于次月首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委托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资
产管理人。每月计提的管理费超过 18万元的,
按 18万元收取,超出部分返还委托资产。
4.托管费:0.05%/年,托管费自资产运作
起始日起,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资产管理人
和资产托管人核对后,由资产托管人于次月首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委托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资
产托管人;
5.业绩报酬:不收取业绩报酬。
6.其他费用:委托资产投资运作中有关的
税费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支付,其中股票
交易佣金按管理人有关经纪服务标准收取,其他
税费收取按国家及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6.投资目标: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进
行主动管理,力争实现委托人资产持续稳健增
7.管理期限: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
同终止日止。无固定存续期限,管理期限按员工
持股计划的约定执行。
(三)管理费用计提及支付
1.认购/申购费:无;
2.退出费:无;
3.管理费:0.50%/年,管理费自资产运作
起始日起,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资产管理人
和资产托管人核对后,由资产托管人于次月首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委托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资
产管理人。每月计提的管理费超过 18万元的,
按 18万元收取,超出部分返还委托资产。
4.托管费:0.05%/年,托管费自资产运作
起始日起,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资产管理人
和资产托管人核对后,由资产托管人于次月首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委托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资
产托管人;
5.业绩报酬:不收取业绩报酬。
6.其他费用:委托资产投资运作中有关的
税费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支付,其中股票
交易佣金按管理人有关经纪服务标准收取,其他
税费收取按国家及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经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
人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公司自行管 理,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
事宜,并解除资产管理合同。
三、审议程序
1、公司组织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四次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关于变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关于变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
本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和变更相关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和变更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6月 13日
企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涉税处理、公司转让、公司注销、公司户车牌转让,投资/资产/基金类公司转让, 免费咨询电话:400-006-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