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调整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属于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
400-006-0010 立即咨询
发布时间:2022-11-06 热度:
工作地点属于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经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救灾、抢险等临时性紧急情况除外),公司因此解除合同或者给予处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高不超过十二年。
是不可以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想要调整员工的工资或者变换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首先就要和员工协商一致,如果企业在员工没有统一的情况之下强制调岗降薪,这就属于违反了劳动法,当员工遇到这种不公正的待遇,没有真得劳动者同意情况之下做出相关的劳动决定时,员工要学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现在有一些企业效益下滑,例如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一些小企业,因为辞退员工是需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的,所以很多企业就想起了歪招明明一个员工之前是进行房地产销售的,结果直接被安排成为一名员工,又或者这名员工,明明是在重庆上班却直接被安排到北京上班,这就是想要逼迫员工自己离职,企业想钻法律的空子。
当员工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时,不应该选择一味的容忍,如果你一直不发声,那么企业就会变本加厉,反而造成更大的利益损失,所以作为劳动者要学会通过正面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利益,首先是和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公司态度非常的恶劣,那么员工也不必要有那么多顾忌,直接到劳动局进行投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进行经济赔偿。
在员工进入企业的时候,都会给企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里面就有规定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薪资,企业在没有征得员工同意之时,是不可能随意的去降低员工的工资,特别是很多小企业为了达到利益***大化而无所不用其极,作为员工要学会斗智斗勇,千万不要选择蛮干直接到公司大吵大闹,这样很可能由受害方变成了过错方,要寻求法律的保护。
企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涉税处理、公司转让、公司注销、公司户车牌转让,投资/资产/基金类公司转让, 免费咨询电话:400-006-0010
公司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为了能辐射到周边地区,实现资源整合,扩宽公司经营渠道的目的,会决定成立一家分公司。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直接管理的一个分...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的出现,公司需要变更名称,此情况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那么,公司变更...
很多公司为了进一步发展,不断开拓市场,会设立很多新公司,那新设立的公司与原公司是母子公司、总分公司比较好呢?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有什么不同关...
我们在创设公司的过程中,需要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只有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才能经营公司。那么,营业执照公司名...